《語教新視野》徵稿辦法
一、《語教新視野》為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發行之學術性刊物,旨在登載中、小學國語文與華語文教學相關之理論建構、新知引介、實徵研究、潮流趨勢等文章,藉以開創國內語文教材與教法的嶄新視野,進而為政策執行者與教學工作者提供建議和參考。
二、本刊一年兩期,出版時間為每年三月和九月。每期內容包括主題性研究論文、研究新知與潮流分享、語教時事與發展趨勢分析、新書評介等。
三、稿則:投稿文件請以電腦繕打,橫向排列,由左至右橫式書寫,註明頁碼。全文(含所有圖表、註釋、附錄、中英文摘要及參考書目等)總字數,中文以一萬字(至少5000字),英文以六千字為原則。
四、投稿注意事項
(一)首頁:首頁除篇名外,請附上投稿者基本資料(包括中英文姓名、服務機關名稱與現職),除首頁外,文稿中請勿出現任何得以辨識作者之基本資料。(請另填本刊之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,隨稿件一併寄出)
(二)中英文摘要:首頁後,依序為中文摘要(300字以內)與關鍵詞(3-5個)、英文摘要(200字以內)與關鍵詞(3-5個)。中、英文摘要應包含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及結論。
(三)正文:摘要後一頁為正文(含圖表、註釋、附錄)及參考文獻。
(四)如有圖表,須加編號及標題,置於圖下或表上。凡人名、專有名詞附有外來語者,請以( )加註。文中標寫格式:字型、字級、段落行距等,請參閱附加檔案。
(五)文獻引註及參考書目格式請參照APA格式第六版。
(六)論文係由研究專案改寫者,需於文後註明原研究參與人員、獎補助單位;論文係由學位論文改寫者在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上註明,亦需於文後註明學位論文之作者、年代、論文名稱、校系與學位。
五、審查程序:
(一)凡來稿均需經本刊初審,不符合本刊所要求之形式要件者,不予採用。
(二)投稿之文章均須經本刊編輯委員會初審,確認稿件合於本刊要求後,便寄送二位專業審查者進行匿名外審,俟外審結果回覆後,再經本刊編輯委員會開會複審確認,將通知作者繳交刊登費500元後始得刊登。如本刊電子信件通知作者兩週後未見匯款,則視同放棄刊登。
(三)本刊因編輯需要,保有刪修權,並有權決定稿件刊登之卷期數。
六、著作財產權事宜:
(一)來稿如有一稿多投,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,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,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。所謂一稿多投,包括題目不同,但內容大同小異,且已在其他刊物發表,或同時投稿本刊及其他刊物者。投稿時,請作者於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內簽寫切結書。
(二)來稿若經初審通過後,始進行後續的匿名外審工作。
(三)刊登費:請於接獲初審通知的兩週內,將刊登費500元劃撥至本學會,劃撥單上請註明審查通過後之「稿件篇名」與「刊登費」字樣。劃撥帳號:22769943,帳戶: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。
(四)投稿方式:本刊一律不接受紙本投稿。投稿信箱:[email protected],標題請註明「投稿篇名」。本刊承辦人員收到稿件後,將於三日內回覆,相關事宜也請以e-mail聯繫之。
(五)本刊採隨到隨審制,從收稿、初審、外審、複審到回覆審查結果,時程約4~6個月。來稿時請另附填畢本刊之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乙份,一經刊登,即視同已完成著作財產權授權程序,如有異議,請事先告知。
七、本刊得邀約語文教育相關領域之具有學術聲望學者撰寫特約稿件,每期至多兩篇,稿件處理方式原則上比照本刊相關規定辦理。
八、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一、《語教新視野》為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發行之學術性刊物,旨在登載中、小學國語文與華語文教學相關之理論建構、新知引介、實徵研究、潮流趨勢等文章,藉以開創國內語文教材與教法的嶄新視野,進而為政策執行者與教學工作者提供建議和參考。
二、本刊一年兩期,出版時間為每年三月和九月。每期內容包括主題性研究論文、研究新知與潮流分享、語教時事與發展趨勢分析、新書評介等。
三、稿則:投稿文件請以電腦繕打,橫向排列,由左至右橫式書寫,註明頁碼。全文(含所有圖表、註釋、附錄、中英文摘要及參考書目等)總字數,中文以一萬字(至少5000字),英文以六千字為原則。
四、投稿注意事項
(一)首頁:首頁除篇名外,請附上投稿者基本資料(包括中英文姓名、服務機關名稱與現職),除首頁外,文稿中請勿出現任何得以辨識作者之基本資料。(請另填本刊之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,隨稿件一併寄出)
(二)中英文摘要:首頁後,依序為中文摘要(300字以內)與關鍵詞(3-5個)、英文摘要(200字以內)與關鍵詞(3-5個)。中、英文摘要應包含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及結論。
(三)正文:摘要後一頁為正文(含圖表、註釋、附錄)及參考文獻。
(四)如有圖表,須加編號及標題,置於圖下或表上。凡人名、專有名詞附有外來語者,請以( )加註。文中標寫格式:字型、字級、段落行距等,請參閱附加檔案。
(五)文獻引註及參考書目格式請參照APA格式第六版。
(六)論文係由研究專案改寫者,需於文後註明原研究參與人員、獎補助單位;論文係由學位論文改寫者在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上註明,亦需於文後註明學位論文之作者、年代、論文名稱、校系與學位。
五、審查程序:
(一)凡來稿均需經本刊初審,不符合本刊所要求之形式要件者,不予採用。
(二)投稿之文章均須經本刊編輯委員會初審,確認稿件合於本刊要求後,便寄送二位專業審查者進行匿名外審,俟外審結果回覆後,再經本刊編輯委員會開會複審確認,將通知作者繳交刊登費500元後始得刊登。如本刊電子信件通知作者兩週後未見匯款,則視同放棄刊登。
(三)本刊因編輯需要,保有刪修權,並有權決定稿件刊登之卷期數。
六、著作財產權事宜:
(一)來稿如有一稿多投,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,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,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。所謂一稿多投,包括題目不同,但內容大同小異,且已在其他刊物發表,或同時投稿本刊及其他刊物者。投稿時,請作者於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內簽寫切結書。
(二)來稿若經初審通過後,始進行後續的匿名外審工作。
(三)刊登費:請於接獲初審通知的兩週內,將刊登費500元劃撥至本學會,劃撥單上請註明審查通過後之「稿件篇名」與「刊登費」字樣。劃撥帳號:22769943,帳戶: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。
(四)投稿方式:本刊一律不接受紙本投稿。投稿信箱:[email protected],標題請註明「投稿篇名」。本刊承辦人員收到稿件後,將於三日內回覆,相關事宜也請以e-mail聯繫之。
(五)本刊採隨到隨審制,從收稿、初審、外審、複審到回覆審查結果,時程約4~6個月。來稿時請另附填畢本刊之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乙份,一經刊登,即視同已完成著作財產權授權程序,如有異議,請事先告知。
七、本刊得邀約語文教育相關領域之具有學術聲望學者撰寫特約稿件,每期至多兩篇,稿件處理方式原則上比照本刊相關規定辦理。
八、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