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語文教育論壇》徵稿辦法
一、《語文教育論壇》為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發行之教育時事性刊物,旨在討論語文教材教法的實施或成效、語文教育時事與相關議題,乃為兼顧理論與實務之發表園地,歡迎海內外學者、教師與社會熱心人士踴躍投稿。
二、本刊為電子季刊,全年徵稿,發行時間為每年之三月、六月、九月與十二月。
三、本刊設編輯委員會,處理集稿、審稿及其他刊行相關事宜。本刊編輯委員會得就來稿內容進行綜合討論,並議決採用結果。本刊因編輯需要,保有刪修權,並有權決定稿件刊登之卷期數。
四、撰稿原則:
(一)投稿文件請以電腦繕打,橫向排列,由左至右橫式書寫,註明頁碼。來稿以2,000-4,000字 (含註解,以電腦字元計)為原則。
(二)首頁除篇名外,請附上投稿者基本資料(包括姓名、服務機關名稱、現職與聯絡方式)。(請另填本刊之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,隨稿件一併寄出)
(三)內文撰寫格式:字型、字級、段落行距等,請參閱附加檔案。文獻引註及參考書目格式請參照APA格式第六版。
(四)來稿如有一稿多投,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,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,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。所謂一稿多投,包括題目不同,但內容大同小異,且已在其他刊物發表,或同時投稿本刊及其他刊物者。投稿時,請作者於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內簽寫切結書。
(五)來稿時請另附填畢本刊之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乙份,一經刊登,即視同已完成著作財產權授權程序,如有異議,請事先告知。
(六)來稿若經審查通過後,將通知非本學會會員之作者劃撥新台幣200元刊登費。請作者於接獲通知的兩週內,將刊登費200元劃撥至本學會,劃撥單上請註明「投稿篇名」與「刊登費」字樣。劃撥帳號:22769943,帳戶: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。如本刊電子信件通知作者兩周後未見匯款,則視同放棄刊登。
(七)本刊一律不接受紙本投稿。投稿信箱:[email protected],標題請註明「投稿篇名」。本刊承辦人員收到稿件後,將就本刊編輯委員會議決結果進行回覆,相關事宜也請以e-mail聯繫之。
五、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二、本刊為電子季刊,全年徵稿,發行時間為每年之三月、六月、九月與十二月。
三、本刊設編輯委員會,處理集稿、審稿及其他刊行相關事宜。本刊編輯委員會得就來稿內容進行綜合討論,並議決採用結果。本刊因編輯需要,保有刪修權,並有權決定稿件刊登之卷期數。
四、撰稿原則:
(一)投稿文件請以電腦繕打,橫向排列,由左至右橫式書寫,註明頁碼。來稿以2,000-4,000字 (含註解,以電腦字元計)為原則。
(二)首頁除篇名外,請附上投稿者基本資料(包括姓名、服務機關名稱、現職與聯絡方式)。(請另填本刊之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,隨稿件一併寄出)
(三)內文撰寫格式:字型、字級、段落行距等,請參閱附加檔案。文獻引註及參考書目格式請參照APA格式第六版。
(四)來稿如有一稿多投,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,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,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。所謂一稿多投,包括題目不同,但內容大同小異,且已在其他刊物發表,或同時投稿本刊及其他刊物者。投稿時,請作者於「作者基本資料表」內簽寫切結書。
(五)來稿時請另附填畢本刊之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乙份,一經刊登,即視同已完成著作財產權授權程序,如有異議,請事先告知。
(六)來稿若經審查通過後,將通知非本學會會員之作者劃撥新台幣200元刊登費。請作者於接獲通知的兩週內,將刊登費200元劃撥至本學會,劃撥單上請註明「投稿篇名」與「刊登費」字樣。劃撥帳號:22769943,帳戶:「中華民國語文教材與教法學會」。如本刊電子信件通知作者兩周後未見匯款,則視同放棄刊登。
(七)本刊一律不接受紙本投稿。投稿信箱:[email protected],標題請註明「投稿篇名」。本刊承辦人員收到稿件後,將就本刊編輯委員會議決結果進行回覆,相關事宜也請以e-mail聯繫之。
五、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